为了在全校师生中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晋教体〔2010〕10号)精神,按照《无烟学校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引导师生增强健康意识,学习控烟知识,全面开展控烟工作,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文明、健康、卫生、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为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控烟工作领导组。
(一)学校设立禁烟区:教学区、学生宿舍区、会议室、图书馆、档案馆、实验室、校医院、学生食堂、室内体育场馆。在禁烟区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志;
(二)各单位和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控烟,主动带头不在学校禁烟区内吸烟,并在学校控烟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劝导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
(三)学生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烟害知识;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提高师生控烟自觉性;
(四)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带头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发现学生吸烟,应及时劝阻;
(五)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或部门控烟工作,要将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或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学校设兼职控烟监督员,负责检查控烟制度落实情况。各单位和部门也要设兼职控烟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或部门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烟监督员要随时关注校园内的控烟情况,发现吸烟者要及时劝阻,并把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向控烟领导组办公室汇报;
(三)学校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和部门的控烟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四)全体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禁烟区内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