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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开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7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目前,正值春季,风干物燥,气温偏低,电器、燃气使用率较高,是校园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时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就进一步做好春季开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和部门要清醒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和“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把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二、认真组织安全教育
     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通过举办消防安全专题讲座、设立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栏、开展主题团日和班会、利用校园网和校园广播、开展消防逃生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师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实验室、办公室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有效提升临灾应急心理素质和自救、互救实用防护技能。
     三、扎实开展隐患整治
     各单位和部门要在开学后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学校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报告厅、会议室、锅炉房、供电设施、特种设备、仓库、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出租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教学办公场所、消防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水电气暖后勤保障设施,严格按照“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的工作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建立隐患台账,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定进度,切实加强隐患整改,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不断强化日常管理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要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明确五管要害单位(部位)和消防重点单位(部位)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晋财大办[2013]33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人员值班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保卫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