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8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3〕1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8日—16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条幅、宣传栏、LED屏等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普及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地震、风雹、地质、生物、海洋等各类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溺水、中毒、交通事故等的防范知识与应对技能,通过课堂教学、参观学习、专家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宣传片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活动。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见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食堂、在建工程、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

(三)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

各学院要针对防震、防汛、防火、溺水、拥挤踩踏、突发公共事件和雷击、地震等气象和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贴近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促进师生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切实提升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后勤管理部、图书馆、实验实训中心、校医院等要组织所属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实地演练。保卫部与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将于2023年5月16(星期二)日下午3:30在坞城校区修德楼南广场联合开展防灾减灾现场模拟演练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高度重视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重救灾轻防灾思想。要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全面落实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积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加大线上宣传力度,营造浓厚防灾减灾氛围,引导师生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

请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图片视频资料、活动场次、参加人数、活动效果等)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保卫部贾晋军,联系电话:7666119。

                                                             保卫部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