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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防盗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4-17 点击:

近期,校园公共场所物品被盗及遗失事件有所增加,为避免广大师生财物受损,切实保护好个人物品,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特提醒注意以下方面:

一、在操场、食堂、教室、图书馆、阶梯教室等公共场所应妥善保管好笔记本电脑、手机、学生卡、钱包等个人贵重物品,不要在公共场所随意放置,短暂离开时要委托同学保管,离开时要清点好个人物品。

二、离开宿舍时,应当关闭好门窗,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需妥善放置和保管好。

三、在公共晾晒区域内晾晒个人物品时,应当时刻关注并及时收取。

四、在体育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所活动时,应当看管好个人财物。

五、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停放在校园公共停车区域内,及时上锁,并定期检查停放车辆状况。

六、请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有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七、如在校园内发现物品丢失或可疑人员时,请立即拨打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76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