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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中秋、国庆放假期间的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5-09-24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值此节日来临之际,保卫处祝广大师生员工节日快乐。为了使大家渡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各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主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放假前重点针对教学办公场所、消防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水电气暖等后勤保障设施,指派专人认真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排查工作,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二、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假期出行、旅游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安全,谨防网络、电信诈骗,不参与非法传销、传教等活动。

三、各教学办公场所管理人员要妥善做好重要资料、重要物品保管工作,尽量不在办公室存放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假离开办公室时,自觉关闭水电、门窗。

四、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假期留校临时用工人员和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严禁在学生公寓和出租房屋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热的快、酒精炉、液化气灶具、电磁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五、假期为入室盗窃案件高发时段,希望广大教职工和家属切实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外出和夜间休息时,要注意关好窗户,反锁防盗门,特别要注意将厨房、厕所、阳台等的窗户关好;家里尽可能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首饰等贵重财物;对上门维修、送货等人员,要查明其确切身份,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六、师生自驾车出行前,要提前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对油路、蓄电池接线柱及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短路。不要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

七、师生外出乘车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敲诈、勒索等案件。

八、师生外出旅行时,要联系合法经营、信誉良好、服务完善的旅行社,合理规划旅行线路和出行时间,切实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

九、师生假期外出活动时,要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当进入商场、宾馆、酒楼、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时,要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十、假期在校园内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发生盗窃、诈骗等案件,请直接拨打110报警或与学校保卫处联系。

十一、保卫处值班电话: 7666110

驻校警务站值班电话: 7666710

保卫处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