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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预防校园盗窃的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6-03-21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近年来,高校校园盗窃案件始终居高不下。2015年,据公安部门有关数据统计,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医科大学等省城九所高校共发生校园盗窃案件214起,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80余万元,发案数占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总数的50%以上。从校园盗窃案件有关情况分析来看,主要发案场所是学生食堂、运动场、图书馆、教室、学生公寓、体育场馆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盗窃的主要物品是手机、钱包、笔记本电脑、书包、自行车、电动车、衣物等;主要作案手段有乘人不备顺手牵羊盗窃,乘室内无人之机溜门盗窃,翻窗、撬锁入室盗窃,“借手机”打电话盗窃,食堂出入口“撩门帘”盗窃,砸车窗、电子干扰盗窃等;主要作案时间是学生自习期间、课外活动期间、食堂就餐高峰期间、新生入学期间、期末考试期间、寒暑假期间和夜间等;盗窃分子多为校外闲散人员冒充学生、化装成小商小贩或以找人为名等进入校园。
预防和打击校园盗窃案件,不仅是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每名师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防盗意识,及时了解校园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和规律,掌握校园防盗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并注意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一、在教室、图书馆自习或食堂就餐时,要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不要用书包占座,不在书包内存放现金、银行卡、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钥匙等重要物品,不将手机轻易借给陌生人使用。
二、在进出食堂或售饭口打饭时,尽量不要将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上衣口袋(尤其是斜插式口袋),并注意留意周围可疑人员,防止“撩门帘”等盗窃案件发生。
三、在参加集体活动或操场运动时,要将书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托给可靠的人保管,防止不法分子顺手牵羊实施盗窃。
四、在游泳馆游泳或公共澡堂洗浴时,尽量不带较多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并将书包、手机、钱包等物品存放在能上锁的柜子内。
五、在离开办公室或宿舍时,要养成随手锁门的好习惯,并将贵重物品放在抽屉、柜子里锁好,有效防范溜门盗窃。
六、在寒暑假离校时,应将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或托给可靠的人保管,尽量不要存放在办公室或宿舍内,防止翻窗、撬锁入室盗窃。
七、新生在入学报到后,要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做到随用随取,并尽量将存款单据、银行卡与身份证、学生证等分开存放,以防失盗后被盗窃分子冒领。
八、自行车或电动车在校园内停放时,应加装防盗车锁,做到随停随锁,并停放在学校指定的非机动车辆停放处或校园视频监控覆盖的区域内。
九、机动车辆在校园内停放时,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场,并注意锁好门窗,不在车内存放现金、手机、公文包等贵重物品。
十、教职工和家属在家里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首饰等贵重财物,不要将贵重物品摆放在客厅等明显位置;外出或夜间休息时,注意关好窗户,反锁防盗门,特别要将厨房、卫生间、阳台的窗户关好。
十一、对各类上门维修、送货、推销和提供家政服务的人员,要查验其确切身份,留意其行为,保持一定的警惕性,独自在家时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十二、在校园内如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或发生盗窃案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110报警或与学校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