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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集中办理机动车辆智能通行卡注册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5 点击: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为加强机动车辆智能通行卡使用管理,进一步简化办卡工作流程,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机动车辆智能通行卡管理办法(试行)》(晋财大校[2013]6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5年集中办理机动车辆智能通行卡注册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15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注册地点
坞城校区修德楼一层保卫处综合服务大厅。
三、注册办法
(一)学校公务车辆
对已注册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集中办理智能通行卡延期注册手续,延期注册期限为一年;机动车辆信息如有变更,由后勤保障处指派专人,携带公务车辆行驶证等材料到保卫处办理注册手续。
(二)在职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机动车辆
对已注册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集中办理智能通行卡延期注册手续,延期注册期限为一年;机动车辆信息如有变更,由教职工本人携带工作证、驾驶证、行车证等材料,并将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到保卫处办理注册手续。
(三)在校内居住教职工亲属(仅限配偶、子女)机动车辆
对已注册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集中办理智能通行卡延期注册手续,延期注册期限为一年;机动车辆信息如有变更,由教职工亲属本人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将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到保卫处办理注册手续。
(四)学校未安排住宿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机动车辆
由研究生学院、MBA学院、MPA学院统一提供名单,各相关学院指派专人携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原件,并将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到保卫处集中办理注册手续。
(五)经学校人事处批准的临时聘用人员机动车辆
由人事处统一提供名单,本人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原件,并将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到保卫处办理注册手续。
(六)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和体育场馆中心聘用人员机动车辆
由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和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提供聘用人员名单,指派专人携带办卡人员驾驶证和行车证原件,并将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到保卫处集中办理集中注册手续。
(七)根据合同约定长期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人员机动车辆
由各相关部门提供办卡人员名单,经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本人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原件,并将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到保卫处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八)在校内购房、租房或从事经营活动人员机动车辆
本人提供购房、租房或从事经营活动等有关证明材料,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原件,并将驾驶证和行车证复印至同一张A4纸上,到保卫处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集中办理智能通行卡注册手续的车辆仅限于坞城校区和迎泽校区办公区。迎泽校区家属区和平阳校区为独立的门禁管理系统,不属本次办理范围。
(二)办理机动车辆智能通行卡注册手续时,申请人需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办理机动车辆智能通行卡申请表》。《申请表》可从保卫处网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填写。
(三)机动车辆的通行权限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机动车辆智能通行卡管理办法(试行)》(晋财大校[2013]67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除学校公务车辆、在职教职工机动车辆外,其他人员机动车辆若需进出迎泽校区,需经校区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
(五)智能通行卡注册实行一人一车一卡和实名注册制度,仅限申请人本人和注册车辆使用,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注销使用资格等处理。
(六)本次智能通行卡注册有效通行期限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