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接收和办理2013级新生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3迎新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了避免迎新期间大量工作交叠,减少工作环节,方便广大学生,提高办理户籍工作效率,现对我校2013级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接收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2013级新生报到期间,保卫处在迎新现场只设立户籍咨询服务点,负责新生办理落户手续相关事宜咨询服务,迎新现场不接收户口迁移证。新生报到完毕后,由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负责统一收回本班学生的户口迁移证。
二、接收户口迁移证手续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检查户口迁移证姓名(现用名)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如不一致,不予接收。
2、检查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3、出生地、籍贯栏内必须详细填写到省、市(县),民族栏内必需为具体民族,不得以其它代替,身份证号必需清晰,否则不予接收。
4、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财经大学或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其它地址不予接收。
5、户口迁移证右下方签发处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6、迁移证上不得私自涂改,若有涂改处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7、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并把符合要求的户口迁移证复印留存,将整理后的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以班为单位交回保卫处户籍科。
8、保卫处户籍科地址:科学楼一层
联系电话: 7666112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刘老师
三、接收户口迁移证时间:
9月25日 上午 经济学院 统计学院 国贸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
下午 经贸外语学院 法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商学院
9月26日 上午 信息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应用数学学院
研究生学院 MBA教育学院 MPA教育学院
下午 会计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 中德学院
环境学院 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保 卫 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