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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安排部署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6-05-12 点击:

   

5月11日上午,我校在修德楼十五层三号会议室召开了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刘维奇,校党委副书记、专项行动领导组副组长张兔元,副校长、专项行动领导组副组长卢庆山以及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保卫处、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体育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和校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刘维奇校长主持。
     会上,保卫处负责人传达了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和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等上级文件精神,对我校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
     卢庆山针对近期严峻复杂的安全稳定形势,对我校开展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强化领导。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二是要强化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做到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失职层层追责;三是要强化排查。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排查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台账化和督导化;四是要强化问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工作进展缓慢、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问责。
     张兔元对与会人员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二是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全面细致地检查本单位和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长效机制,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四是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根据高校安全稳定的新形势、新特点,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五是要通过校园网络等渠道,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刘维奇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要求全校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制度,形成制度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实现齐抓共管;狠抓安全教育,遵循底线思维”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协同工作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同时,对我校开展专项行动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在“认识、责任、担当”上进一步提升;二是“协同、齐抓、共管”上进一步协调;三是“排查、整改、监管”进一步落实;四是“教育、文化、质量”上进一步彰显。希望通过各成员单位和全校各级各部门的继续努力,辛勤工作,共同开创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新局面。(保卫处供稿)